加拿大安大略省鹰猎立法框架的重大改进 我非常高兴地转发有关安大略省鹰猎迈出重要一步的消息。 今天,安大略省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长尊敬的约翰·雅卡布斯基(John Yakabuski)批准了以下新法规: 取消了配额和特殊许可要求,并允许所有持执照的鹰猎者每年从4种常见本地物种中抽取1只猛禽,并且 第一次增加少量苍鹰的野获资格。 这些发展之所以非常重要,有几个原因,其中包括: 这使得安大略省成为加拿大的第二个(继萨斯喀彻温省之后)允许有执照的鹰猎者在无需额外许可证的情况下使用野获猛禽的省。 它让合法野获直接列入了管理规章制度中,而不是政策,后者是一个更加严肃而复杂的法律框架。 通过简化红尾鵟的获取方式,大大促进了安大略省鹰猎的推动。 它从科学和信念的角度出发,肯定了合法合规的鹰猎活动对野生物种的保护是具有促进意义的。 2012年,安大略省首次获批猛禽的野获资格,允许每年从4个常见本土物种中获取25只个体。这一举措改变和促进了该省的鹰猎环境,但是每年只有大约一半的申请者能够获得许可证。对于希望获得第一只猛禽的学徒来说,这尤其困难。今天的新决定消除了这些限制,并通过在法规中增加使用野生猛禽来确保了加拿大人口最多的省的鹰猎传统的未来。 这对我们所有人来说都是美好的一天,我想感谢IAF国际鹰猎与猛禽保育协会的重要支持,以及来自美国和加拿大各地的NAFA北美鹰猎协会的成员所发表的大量评论。我们的自然资源与林业部没有忽略这些来自国际的支持。……安大略省的鹰友们对此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谢谢你们, 马丁·吉林斯(Martin Geleynse) IAF加拿大国代。前安大略省鹰猎俱乐部主席。 |